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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园观光游览车运营权项目对外租赁其他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6QTZL01Q5823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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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园观光游览车运营权项目对外租赁竞价公告

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园观光游览车运营权项目对外租赁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竞租方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2、代理机构: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SDHY20260225

4、项目内容:见下表

名称

位置

经营

业态

面积(㎡)

竞价底价

租赁年限(年)

递增

比例

竞价

方式

单价

(元/天)

年租金

(元/年)

动物园观光游览车运营权

济南动物园内

新能源观光游览车、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运营

招租方提供1处售票亭10.6平方米、1处车库92.2平方米

2493.40

910091.00

5

每两年递增5%

公开竞价

5、项目装饰装修、运营要求:

5.1由承租方自行投资购置、安装、调试,投入不少于5辆(不多于8辆)国内知名品牌的全新新能源电动观光游览车(每辆限乘11座及以上),20辆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具备智能交互驾乘、安全防护、个性化服务、数据联动、电子围栏及标识等功能,每辆限乘2-4座)及相关设备设施,自行投资铺设项目用电线路,自行办理安全及运营手续,确保达到安全运营使用要求,所选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安全规范和环保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招租方有权杜绝二手车辆入场。车辆外观应有鲜明的“动物”主题特色,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提供车辆数量、购置型号、标准要求、外观等,并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定制车辆,不得擅自增减或者变更。

5.2由承租方自行投资对项目包含的售票亭、车库、车站车牌等进行装修装饰,并设置电子围栏、车内语音导游讲解系统。售票亭装修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突出动物主题;车库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充电区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阻燃措施,配备专用充电桩、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及应急断电等装置,满足车辆日常充电及维护要求;观光游览车站牌应重新更换,突出站点周围动物展示情况;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线路及站点设置科学合理,便捷实用。以上装饰及改造方案,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租方提供书面方案,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5.3承租方承诺另外免费提供2台同等配置的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供招租方在所辖公园内提供智能化导游服务。

5.4在重要节假日及客流量较大时,根据安全运营情况,招租方有权减少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即时运营数量,承租方应及时增加新能源观光游览车数量,保证正常运营,并在各站点设置维持上下车秩序人员。

5.5承租方须于开业前为每辆新能源观光游览车、运营的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设备、充电设备等投保公共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安全运营和游客体验的必要保障,合同期内需按期购买,并将保单等复印件交由招租方留存备查;因新能源观光游览车和智能电动四轮游览车设备原因引起包括但不仅限于游客安全责任、财产损失等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投诉和纠纷均由承租方承担并妥善处理解决,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承租方须办理并承担各项游客意外保险责任和相关手续,承担合同期内所有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5.6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前,经双方实地勘验,承租方知悉并认可该项目现有权属及房屋状况,承租方承诺按约定用途使用该项目并招租方缴纳租金。

5.7给予承租方20天免租改造提升期。

6、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本项目位于动物园内,包含售票亭10.6平方米,车库92.2平方米,车辆运营需按规定线路及站点行驶、运行和停放。

二、竞租方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竞租方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竞租方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

4、竞租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观光游览车运营经验,并提供类似相关经营业绩(竞租方自身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参股股东具有的业绩也予以认定)。

5、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备与观光游览车数量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和服务人员。至少包含,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的工作人员1名、持有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证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证件提供扫描件,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并提供持有N2证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不同竞租方的法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方进行竞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获取竞价文件

1、获取公开竞价文件时间:2026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1日17时00分;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潜在竞租方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项目下载公开竞价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21日17时00分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项目公告,点击填报投标信息的按钮,进行参与项目的信息填报。请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同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ongyi_zb@163.com(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须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资格确认后可进行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4)竞租方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经营业绩(提供类似相关经营业绩合同,以及按合同向出租方交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租金支付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竞租方须提供本项目所配备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持有N2证的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2025年10月至2026年0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7)竞租方须出具承诺书,完全认可本项目基本情况(对应竞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并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承诺书须加盖竞租方公章。

注: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竞租方公章。潜在竞租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竞租方资格要求”规定的视为不符合信息填报条件。信息填报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00分。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公开报价地点:竞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4、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网站(http://jnly.ji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jnsgy.cn/)、动物园工作部政务公开栏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的发布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再次延长公告发布期限,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招租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952362

代理机构: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5号楼1302

联系人:翟菁菁

电话:0531-58673337、15106968893

电子邮件:hongyi_zb@163.com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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