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灵官殿北侧房屋及临街摊位运营权项目其他公告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灵官殿北侧房屋及临街摊位
运营权项目竞价公告
山东望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灵官殿北侧房屋及临街摊位运营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竞租方前来参加。
1.招租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2.代理机构:山东望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内容:
名称 |
经营业态 |
项目内容 |
租赁数量 |
竞价底价 |
租赁 年限 |
递增 比例 |
||
序号 |
内容 |
单价 |
年租金 (元/年) |
3年 |
租赁单价每两年递增5% |
|||
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灵官殿北侧房屋及临街摊位运营权 |
非遗产品展示及现场制作、预包装类食品销售 |
1 |
灵官殿 北侧房屋 |
22.77平方米 |
4.07元/平方米·天 |
33825.97 |
||
2 |
常态化摊位 (每个4米×2米) |
2个 |
14元/个·天 |
10220.00 |
||||
3 |
临街节庆摊位 (共5个节庆:春节、农历三月三、五一、十一、农历九月九) |
长9米×宽4米(注:以长度9米计费) |
2500元/米·节庆 |
112500.00 |
||||
合计 |
/ |
/ |
156545.97 |
|||||
说明:1、临街节庆摊位,适用节庆共计五个,具体包含:春节、农历三月三、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农历九月九。临街节庆摊位在各个节庆的具体承租起始时间,均由招租方统一确定并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遵照招租方公示及告知的时间,开展对应节庆的摊位经营相关事宜。
2、该项目报价在系统内填报首年租金,首年租金金额必须由灵官殿北侧房屋、常态化摊位、临街节庆摊位各项单价计算推出。报价要求第一轮报价不能低于竞价底价(其中,灵官殿北侧房屋租赁单价、常态化摊位租赁单价、临街节庆摊位单价均不得低于竞价底价),最终报价须高于第一轮报价(其中灵官殿北侧房屋租赁单价、常态化摊位租赁单价、临街节庆摊位单价均须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基本情况说明:
4.1基本概况:该项目位于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灵官殿平台西侧,招租方对于该项目所含房屋有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22.77平方米,招租方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此项目业态功能定位为非遗产品展示及现场制作、预包装类食品销售。实地勘查、咨询请联系:孙老师(联系电话:0531-82662297)。
4.2项目要求:本项目承租方需连续三年(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提供新春游园会舞狮活动承办服务,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年舞狮演出初步安排于每年正月初一、初三、初五开展,每场至少配置4头醒狮。演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文艺演出经营资质,拥有山会庙会、新春游园类节庆演出成熟实操经验,且严格遵守景区全部管理规章制度;活动全程须无条件服从招租方现场工作人员统一调度管理。
承租方及舞狮团队需积极配合景区活动宣传、游客互动等配套工作,保障三年新春舞狮演出稳定有序落地。若因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整体活动统筹需要调整演出时间、场次、流程,承租方须无条件遵照招租方安排执行;若遇不可抗力、政策管控等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原定舞狮演出无法正常开展,承租方须在当年度新春游园会、三月三庙会、五一游园会、十一国庆游园会、九月九山会周期内,向招租方提供与原定舞狮服务同等市场价值的配套服务。
5、竞租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同时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3)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竞租方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4)不同竞租方的法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方进行竞租。
(5)竞租方近一年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在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缴纳,以及银行资信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方面具有良好记录。
(6)为切实保障非遗项目落地运营、规范项目承租管理,竞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须已成功列入区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具备合法有效的区级或以上非遗项目资质;且竞租方拟派驻本招租项目的在岗工作人员,须为区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备完整的非遗传承能力与项目运营实操能力,可独立负责非遗项目的展示、传承、推广及日常经营工作。项目运营期间,若承租方实际派驻在岗工作人员与参与竞价时提供的人员信息不一致,招租方有权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竞租方须联系招租方实地踏勘(签到)并提供装修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现状图、策划思路、装修落地效果图、产品销售方案等。设计理念及方案符合济南市规划和千佛山风景名胜区要求。
(8)竞租方若为招租方管理范围内房产、场地及项目运营权的现有承租商户或历史承租商户,须在竞租报名前缴清全部应付租金、相关费用、违约金等所有欠款;未足额结清全部欠费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获取公开竞价文件时间:2026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9月03日17时00分;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潜在竞租方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项目下载公开竞价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9月03日17时00分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项目公告,点击填报竞价信息的按钮,进行参与项目的信息填报。请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为一个 PDF 文档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同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wangsuixiangguan@163.com(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须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资格确认后可进行报价。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提供本单位近1年(2025年7月~2026年7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不欠税证明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须体现正常为在职人员参保缴费),以及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5)针对项目要求,须提供履行承诺书。承诺认可“竞价公告”4.2项目要求有关的全部内容;
(6)竞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须被列入区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提供具备合法有效的区级或以上非遗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7)提供拟派驻本招租项目的在岗工作人员为区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备完整的非遗传承能力与项目运营实操能力,可独立负责非遗项目的展示、传承、推广及日常经营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
(8)提供承诺书:承诺若取得项目承租权,则在项目运营期间,实际派驻在岗工作人员与参与竞价时提供的人员信息保证一致,否则无条件同意招租方拒绝签订合同或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提供装修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现状图、策划思路、装修落地效果图、产品销售方案等。设计理念及方案符合济南市规划和千佛山风景名胜区要求。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9月04日9时00分。
8.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公开报价地点:竞租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通用平台-园林租赁投标】按要求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9.发布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http://jnly.jinan.gov.cn/)、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jnsgy.cn/)、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工作部网站(http://qfs.jnsgy.cn)、千佛山工作部公告栏政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招租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662297
代理机构:山东望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88号三楼
联系人:孟昭、王兆毅
电话:0531-82727979
电子邮件:wangsuixiangguan@163.com
2026年8月27日